7月21日消息,據Wccftech,中國臺灣地區正推動《能源管理法》修正案,擬要求所有用電負載在5MW以上的商業實體(學校與醫院除外)自行建設發電與儲能設施,并完成10%再生能源設置。
預計該規定將覆蓋超過400家企業。若修正案通過,全球最大晶圓代工廠臺積電將面臨運營成本的顯著變化。
作為當地用電第一大戶,臺積電擁有龐大的半導體生產設施,能源需求巨大,年用電量高達255.5億度,約占當地總用電量的9%。
過往多次停電事件已對臺積電造成一定損失,疊加未來先進制程導入與產能持續擴張,用電需求預計將進一步攀升。為此,臺積電早已提前布局,投資風電等綠色能源,并同步評估自建設施的可行性。
目前,臺積電在當地擁有6座12英寸晶圓廠(Fab 12、14、15、18、20、22)、4座8英寸晶圓廠(Fab 3、5、6、8)及1座6英寸晶圓廠(Fab 2),并運營多個封裝與測試設施。新規若實施,將直接推高其能源自供與儲電成本,對整體運營效率帶來新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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