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英飛凌在上海慕尼黑電子展上再陷尷尬:因展出已被中國法院明確禁止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的侵權氮化鎵(GaN)產品,被專利權人英諾賽科當場發現后,撤展下架。

(英飛凌本次展位在能源基礎設施展區展示了全套碳化硅分立器件、碳化硅模塊及固態斷路器。圖源:英飛凌官微)
此前,英飛凌已因侵犯全球氮化鎵領軍企業英諾賽科的兩項核心發明專利,被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1000萬元,相關行為保全裁定更被最高人民法院復議維持。
蘇州中院一審認定侵權成立,行為保全裁定立即生效
本案源于2024年底,英諾賽科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英飛凌科技(中國)有限公司、英飛凌科技(無錫)有限公司及代理商侵犯其兩項氮化鎵核心發明專利(專利號:202311774650.7和202211387983.X)。
2026年5月27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英飛凌侵犯英諾賽科兩項發明專利,侵權產品涵蓋英飛凌CoolGaN?系列等多款氮化鎵功率器件。法院判令英飛凌停止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等侵權行為,并賠償英諾賽科經濟損失合計人民幣1000萬元。隨同判決書同時送達雙方當事人的,還有蘇州中院針對英飛凌一次性發出的兩張訴中臨時禁令(行為保全)裁定,要求英飛凌立即停止許諾銷售、銷售、進口相關被訴侵權產品,裁定效力維持至案件裁判生效時止。
最高人民法院復議維持禁令,英飛凌不得再行上訴,禁令已生效
英飛凌不服蘇州中院的行為保全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復議。2026年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出兩份訴中臨時禁令復議裁定書,駁回英飛凌全部復議請求,明確維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臨時禁令裁定。這意味著,英飛凌相關氮化鎵產品自5月27日起在中國境內被全面禁止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且英飛凌無法再對最高人民法院的復議裁定繼續上訴。
禁令之下英飛凌竟公然展出侵權產品,展會現場被當場撤展下架
然而,就在最高人民法院復議裁定維持禁令、正式宣告英飛凌相關氮化鎵產品在中國境內禁售之后不到三周,英飛凌竟在2026年7月1日開幕的上海慕尼黑電子展上,公然展出已被法院認定侵權的氮化鎵產品。
權利人英諾賽科在展會現場發現英飛凌仍在展出禁令中涵蓋的侵權產品后,當即找到展會方派駐的上海市浦東新區知識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員,提出要求英飛凌針對侵權產品的撤展要求。調解員在聽取了雙方意見并在英飛凌展區實地調查后,支持了英諾賽科的主張。在確鑿的司法裁定和無可辯駁的侵權事實面前,英飛凌當場撤下相關侵權展品。
英飛凌這一行為是對中國司法權威的公然藐視,因為蘇州中院的行為保全裁定自2026年5月27日送達之日起即已生效,最高人民法院于6月12日復議維持后,禁令的法律效力已無可爭議,英飛凌竟仍然公開展出侵權產品,簡直令人匪夷所思。
國際企業不應凌駕于中國法律之上
英飛凌作為全球半導體行業的跨國公司,在中國市場經營多年,理應熟知并嚴格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在經歷蘇州中院一審判決、行為保全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復議維持的全鏈條司法程序之后,英飛凌仍然在大型行業展會上展出侵權產品,不僅是對權利人合法權益的持續侵害,更是對中國司法權威的嚴重挑釁。今天英飛凌的侵權產品在展會上被當場撤展下架,正是說明了任何國際企業都不能凌駕于中國法律之上,英諾賽科的自主原創知識產權不容任何人的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