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晚間,國產氮化鎵(GaN)大廠英諾賽科通過官方公眾號宣布,當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出臨時禁令復議裁定書,維持蘇州中院針對英飛凌的銷售禁令,意味著從此刻起英飛凌相關氮化鎵產品被禁止在中國境內銷售,英諾賽科取得了專利侵權案的最終勝利。
早在2025年初,英諾賽科就有向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英飛凌科技(中國)有限公司、英飛凌科技(無錫)有限公司及代理商蘇州芯沃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兩項氮化鎵核心發明專利。
這兩項專利(專利號:202311774650.7和202211387983.X)均與氮化鎵功率器件及其制備方法相關,是英諾賽科在第三代半導體領域的重要技術成果。
2026年5月27日,蘇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英飛凌侵權成立,判令其立即停止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等侵權行為,并賠償英諾賽科經濟損失合計1000萬元,判決立即生效。
對此,英飛凌不服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值得注意的是,在侵權訴訟推進的同時,英飛凌也在另一條戰線發起反擊——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請求宣告英諾賽科的兩項專利無效。
2025年11月19日,CNIPA作出裁定,全面維持英諾賽科兩項核心發明專利的有效性。英飛凌隨即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26年4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判決,全面駁回英飛凌的訴訟請求,從司法層面確認了英諾賽科兩項氮化鎵專利的有效性。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判決為英諾賽科后續的侵權訴訟掃清了關鍵障礙——專利權有效性是侵權認定的前提。
基于此,2026年6月12日,最高法正式發出臨時禁令復議裁定書,駁回英飛凌全部復議請求,維持蘇州中院的禁令判決。
業內分析認為,此次最高法的終局裁定將產生多重影響:對英飛凌而言,中國是其最重要的市場之一。相關氮化鎵產品被禁售,意味著其在中國市場的氮化鎵業務將遭受實質性沖擊;對英諾賽科而言,這場勝利不僅是法律層面的突破,更意味著國內市場份額有望獲得進一步的擴張空間,并鞏固自身在全球氮化鎵功率器件領域的領先地位。
對行業而言,此案釋放了一個明確信號:中國司法體系對本土企業自主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正在加強,“專利武器化”并非跨國巨頭的專屬特權。
需要指出的是,英諾賽科與英飛凌的專利戰并非僅限于中國,而還涉及美國和德國的專利訴訟。
2026年5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全體委員會做出最終裁決維持了其于2025年12月作出的初步裁定,確認英諾賽科(Innoscience)侵犯了英飛凌的一項氮化鎵(GaN)技術專利,并下令對英諾賽科實施進口和銷售禁令。不過,ITC也確認英諾賽科當前的氮化鎵(“GaN”)功率器件產品未侵犯英飛凌的相關專利,并可不受限制地繼續在美國進口和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