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網融合最大的問題不在技術,而在于體制性的障礙。”工信部副部長苗圩近日表示。
這個問題,大家都知道,是體制性的而不是技術性的,可是到底是什么樣的體制性障礙呢?部長先生沒說,估計也不好說。
但是我們可以做些大膽的猜測,到底是什么樣的體制性障礙阻礙三網融合。
復雜多層次的產權主體,將是第一道制度性障礙。從基礎網絡融合的角度看,廣電系有線傳輸網絡、制播系統分散的、復雜的產權結構,將是至關重要的障礙。廣電系的四級辦臺架構使得其在廣電網絡的投資主體上層次太多而且投資主體背景復雜,那么在與已經一統天下的電信運營商如果進行網絡融合,這中間如何適應這種產權結構,協調好各方利益,將是一個漫長的協調和溝通的過程。
分散的利益主體結構,將阻礙業務的創新和質量。即使按照廣電系的規劃,在省網層面完成全部整合和改造,那么與電信系相比,其利益主體還是太多。如此分散的主體,如果缺乏一個更高層面的利益主體進行協調,其力量和利益的分散,將會不適應于電信增值業務的快速創新以適應市場的小眾化和需求的急速變動要求以及電信業務在某些方面對服務質量的全程全網特性。
宣傳教化與娛樂大眾的矛盾協調性障礙。作為意識形態宣傳的重要工具,廣電系承擔了對大眾進行宣傳教化的重要職責,這個職責與服務大眾、娛樂大眾的要求可能會使得廣電系產生人格上的二重分裂。與已經娛樂到死的互聯網業務和電信增值業務所倡導的精神相反,當電信系試圖融合廣電,廣電試圖進入電信時,可能將會面臨不可協調的激蕩。
談判利益對象的不明確。如果電信系想與廣電系進入融合和雙向進入,那么在談判的對象上,是應該以電視臺為主還是以廣播電視局為主或者是各地的風起云涌的省廣電集團?還是最終廣電總局或者那個成立和很久沒有動靜的網絡公司?而且在這里面作為政府部門的廣電總局和各地廣電局,與已經企業化的市場主體進行談判和合作是不是有違市場公平呢?即使不違背市場公平,那么在中央、省、地市的廣電集團中,其復雜的了利益結構也會使得他們有不同的動力,到底誰應該牽頭,以及怎么牽頭?
競爭性生存機制與政策性生存機制的激蕩。從政企不分到一家壟斷到多家寡頭競爭,電信系已經走在了前列,其市場規模和利潤模式已經適應了市場機制,但是對于廣電系來說,除了幾個明星電視臺的巨額廣告費用可觀之外,大部分是依靠政策生存。不同的土壤必然孕育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思維模式、不同的行為方式,那么融合的過程中,其沖突不可避免,而且彼此可能看來都是不可理解的。
當然,體制之難,其實不只是以上幾點,最重要的是面對電信系的躍躍欲試,廣電系有可能在自己沒有全部整合完成之前,依靠國家授權的以及自授權的各種行業規章制度,豎起厚厚的不透明籬笆,那才是最大的體制之難,如果這樣,估計也沒有好辦法,因為苗圩說,要在不改變大的管理格局下,進行試點。而且國務院的決定也是說先易后難,那么好吧,碰到困難大家都繞著走吧!
可是到底什么是易,什么是難?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標準,任世人評說吧。
